近期,海关通报了多起查获危险品瞒报夹藏案件,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、铤而走险,冒着高风险牟利,屡禁不止...
海关发布又通报,近日又查获一批瞒报夹藏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的集装箱,总重21.93吨。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就像一颗“不定时炸弹”,存在巨大安全隐患。
海关提醒: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(爆炸品),须经特定口岸出口,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、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,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。
我国烟花爆竹产量约占全球90%,每年约有10万个集装箱销售到世界各地,其中98%通过港口装船后以海运方式出口到全球。但目前国内仅有少数港口允许烟花爆竹出口。由于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,一些货主、货代、采购商在利益诱惑下铤而走险,选择包括宁波在内的主要港口通过匿报谎报进行偷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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